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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发布时间:2026/01/20 14:22:51阅读量:39

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旨在科学评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分为区域和企业两个部分,从培育质量、基础、工作以及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为政策支持和服务提供依据,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2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运用,确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区域)(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方向
培育质量(65%) “小巨人”企业发展指数平均得分 正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平均得分 正向
“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通过率 正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抽查合格率 正向
被评价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 正向
被评价企业中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数量 正向
培育基础(25%) “四上”中小企业户数 正向
每千户中小企业中“四上”中小企业户数 正向
优质中小企业户数 正向
每千户中小企业中优质中小企业户数 正向
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 正向
高层次人才的引育水平 正向
培育工作(10%) 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情况 正向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情况 正向
融资支持工作情况 正向
中小企业就业工作情况 正向
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参与情况 正向

附注:

1.“小巨人”企业发展指数平均得分。指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企业),对某一区域内的“小巨人”企业评价得分平均值(上年末)。计算方法为:简单算术平均。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平均得分。指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企业),对某一区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得分平均值(上年末)。计算方法为:简单算术平均。

3.“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通过率。指上年末某一区域内推荐参加新申报“小巨人”企业的通过率,以及推荐参加复核的""企业的复核通过率。计算方法为: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推荐的“小巨人”企业数量+复核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推荐参加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数量。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抽查合格率。指上年末在我部组织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抽查工作中,某一区域的抽查合格率。计算方法为抽查通过数量/抽查总数量。

5.被评价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计算方法为:汇总统计上年末某一区域内被评价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数量、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

6.被评价企业中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数量。计算方法为:汇总统计某一区域内上年末被评价企业中瞪羚企业数量、独角兽企业数量。2024年暂不涉及。

7.“四上”中小企业户数。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四上”中小企业户数。“四上”中小企业是指一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统称。

8.每千户中小企业中“四上”中小企业户数。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四上”中小企业户数*1000/该区域内中小企业户数。

9.优质中小企业户数。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2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2+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1+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1)。

10.每千户中小企业中优质中小企业户数。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2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2+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1+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1)*1000/该区域内中小企业户数。

11.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的统计汇总。

12.高层次人才的引育水平。计算方法为: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项目以及获得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大赛奖项、卓越工程师能力评价等级以上人才数量(如有政策支持期,则计算支持期内人才数量),对入选(获评)上述人才项目进行加权计算。

13.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国家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数量(2024年不涉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

14.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情况。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在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活动信息平台”模块发布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场次数量及成效(2024年不涉及)、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活动,成功发榜和揭榜的企业数量。

15.融资支持工作情况。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区域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区域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权平均利率,其中,加权平均利率为逆向指标,测算时作相应处理。

16.中小企业就业工作情况。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专区发布岗位的中小企业数量、发布职位数量。

17.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参与情况。计算方法为:上年末某区域参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自评测企业数量。

附件2: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企业)(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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